一、办理条件:来蓉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,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︰1、合法稳定就业;2、合法稳定住所﹔3、连续就读;4、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,尚未迁移户口的;5、共同生活的
受理对象:市外公民,依照《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》的规定,进行了个人信息登记的,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、损坏、丢失等原因需换领补领的,可在其就业、就学、居住所在地的区(市)县公安办证中心或“一站式服务”办证点申请办理。(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
受理对象:市外公民,依照《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》的规定,进行了个人信息登记的,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、损坏、丢失等原因需换领补领的,可在其就业、就学、居住所在地的区(市)县公安办证中心或“一站式服务”办证点申请办理。(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